如果认证范围不是具体的产品,而是一个大类,例如矿山机械,则审核时必须提供三种不同的矿山机械产品生产检验记录才能支持该大类。(目前范围限定日趋严格,未来这种情况会减少)
下面用一个以前的实例,来解释下认证范围并不是越大越好,其实类别大也有烦恼;
某家企业认证范围里写了“通信设备”,当时提出范围过宽时,企业管代不同意,几番交涉后,认证机构终按“通信设备”给企业发了证书。
然后企业拿着证书去参加投标,有的招标方就说,你是什么通信设备呀?你是不是都能够生产?并且有的还说,你的证书什么具体的也没证明,要求提供样机。甚至有的招标方根本就不接受这个“通信设备”的大范围。
几次碰壁后,企业只好要求机构重新出具证书改在“通信设备”后面加上(详见清单)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范围清单。